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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3-10-09 来源: 作者: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好头,统一思想行动,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意义。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着力解决反腐倡廉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将解决“四风”问题摆在作风建设的突出位置,紧密联系各自实际,切实找准和解决好“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为加快耀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当好“运动员”,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实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先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开展活动。一是问题查找要力求“实”、“准”。聚焦“四风”问题,一方面,通过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自我批评、思想汇报等途径,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另一方面,对标先进,查找自己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上的差距与不足。同时,要开门“纳谏”,问计于企,问计于民,博采众长,集思广益,努力实现问题一个不放过、不漏过、不错过。二是原因剖析要力求“深”、“透”。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查找外部因素的同时,更多从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查找思想认识根源,找出问题存在的真正症结。三是整改措施要力求“管用”、“有效”。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从 “管长远”出发,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管财、管物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总之,要通过认真开展活动,努力使纪检监察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能力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当好“领航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引好路、带好头。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学在先、查在前、改在前,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排头兵、领头羊。一方面,在纪检监察系统大力推行 “一线工作法”。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领导接访等制度的同时,把干部推向一线,要求干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基层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表等方式,了解群众在就医、教育、养老、住房、就业等生产生活方面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查民情、知民意、解民忧,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真转实变。另一方面,以“亮剑”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开展领导干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既是我省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作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方案,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克服“四风”的要求,精心设计摸底表、问卷表、测评表等,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谈话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认真查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坚持查摆一件、整改一件,真正做到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确保活动不漏项、不跑偏、不走样。

  三、当好“裁判员”,及时矫正活动中出现的“走形、跑偏”等问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真正取得成效,关键在抓好监督促落实,要将监督工作贯穿于活动开展的全过程。围绕“八项规定”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座谈、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重点对部署、问题查摆、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展开检查,对于贯彻落实不力或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除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