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时评 >> 正文

心无敬畏祸加身

发布时间:2020-08-0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它,我能为百姓、为社会造福。反之,就是祸害,甚至是灾难。”“我几乎没有敬畏权力之心,甚至把手中的权力变成利益交换的工具。”这是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蓝文全的忏悔。只可惜,这些反思并没能早些提醒蓝文全廉洁自律、谨慎用权。因滥用公权,蓝文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

正确的权力观,是党员干部保持本色的“护身符”,也是从政履职的“导航仪”。然而,蓝文全却错把公权当私器,以权谋私多达1500余万元。“他不放过任何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机会,可以说是调动到哪里就贪腐到哪里。”党员干部须引以为戒,经常想一想手中的权力意味着什么、是谁赋予的、应该怎么用,时刻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权为民用还是为私用,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责任担当的试金石。这方面,不管是“权力是人民给的,我没有理由拿权力为亲友捞好处”的焦裕禄,“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为人民谋福祉”的杨善洲,还是“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情为民解难”的廖俊波,都为我们作出了表率。党员干部应时刻以这些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权力用于为党担责任、为国干事业、为民谋幸福之中,让权力产生正效应、释放正能量。

对待权力,需要时刻保持敬畏心。事实证明,腐败经常发生在掌权者失去敬畏之心之时。没有敬畏,权力就不受约束,就会出现滥权、专权、弄权。只有心存敬畏、律己慎行,权力才不会用偏,行为才不会越界。“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党员干部应把“敬畏”二字深植于心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始终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