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目标
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部署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和加强指导相结合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四是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
四、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四个意识”不强。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2.对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4.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5.对贫困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6.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7.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8.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9.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10.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11.贫困识别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12.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13.区域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14.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5.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16.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17.对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甚至软抵制。18.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19.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20.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21.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者强迫命令一刀切。22.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23.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24.督查巡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25.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节选自《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